教你明白图纸会审、设计变更、工程洽商三个依据的提出者
图纸会审、设计变更、工程洽商,这三个东西,一方面,作为施工的依据;一方面,也要作为结算的依据,不可不重视。
其实这三个依据的重要性不用多说,这里只说这三个依据的提出者。
工程施工中涉及到建设方(发包方、甲方),施工方(承包方、乙方)以及设计和监理。
随着设计人员整体水平的下降,在图纸会审阶段,我们必须越来越仔细的审查图纸,尽管是分担了设计应承担的责任,我们比较亏,但为了自己工作的方便,还是要全面地做好会审工作。
这里有一个问题比较重要,那就是,对于大幅度影响造价的更改或调整,一定要小心谨慎。
图纸会审是看不出来问题提出者是谁的,在编制图纸会审纪录时对所提出的问题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:
一、工程造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;
二、工程质量是提高了还是降低了;
三、工程竣工后在保修期间发生问题的隐患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。
之所以要考虑这三个方面,是因为造成这三个方面的原因不同,结果可能也不同。
凡是甲方在这三个方面有所调整,最好不要在图纸会审中体现出来,而是换作其他的方法,比如洽商或者设计变更。一个很简单的道理,将来如果出了问题,我们不是责任的主要承担者。虽然这样做有违公司的职业操守,应该为甲方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,但现阶段的大多数情况,这样做只是帮我们规避风险。
工程变更尽量以设计变更的方式出现,这需要我们想办法去运作。因为设计变更无论是工程上还是结算上,都比工程洽商要威力强大。而且,很明显,这不是施工单位提出来的。所以通常情况下,设计人员并不愿意出这个东西,因为是他自己出了问题才会有设计变更。
对于洽商来说,分两个方面,凡是甲方提出来的,一定要有工程洽商纪录以外的文字形式作为纪录,目的就是证明这个问题是甲方提出来的。而我们自己提出的工程洽商就比较麻烦了,除非你在洽商里面注明了是谁造成了工程变动,是甲方或设计而不是施工单位,要不然,办起来总会很坎坷,而且结算也比较麻烦。